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0,705,4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720%,可
交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本次解除
股股东、 本次解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
序 股东姓名 事、高级 限售股数
实际控制 限售原 售登记股票 限售的股
号 或名称 管理人员 占公司总
人或其一 因 数量 票数量
任职情况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武汉和瑞
限公司
董事、副
董秘
武汉和盛
海达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合计 — 10,705,485 5.9720% 15,864,231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海法的一致行动人。郑传发持有公司股份 549,000 股,郑
冰心持有公司股份 3,440,516 股,武汉和瑞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
股,前述对象共同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票上市后未发生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公司股票上市之日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截止目前,上述自愿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
另,武汉和瑞绅投资有限公司合计股东人数为 3 人,共同持有公司股票
绅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98,114 股(该部分股份承诺限售 36 个月,不参与本次解
除限售);孙勇为公司董事,通过和瑞绅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0,943 股;郑冰心
通过和瑞绅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0,943 股。
“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武汉和盛海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郑丹、李勇、张海波、余雄兵,前述 7 人合计通过和盛海达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以及通过和
盛海达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对本人持有的和盛海
达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设立任何抵押、留置、质押、其他债务负担(包括任何
所 有权再转让协议、优先购买权、优先要约权或其他对任何权利的任何类型的
限制或授予),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减持,如拟进行减持,将
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均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截止目前,上述自愿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其中公司监事潘英武、王欣及高
级管理人员李元志、郑丹、李勇、张海波、余雄兵只解禁其通过和盛海达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25%。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00,166,948 55.8776%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1,275,081 0.7113%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2,660,000 1.4839%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79,094,520 44.1224%
总股本 179,261,468 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
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中国结算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