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7 1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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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011.SZ                    债券简称:19 河钢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对外披露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
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国开证券已就发行人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
露《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三、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
息。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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