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6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基金的募集情况
伙人签订《大连星未来基金合伙协议》,以共同出资设立大连星未来基金,该基
金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2022 年 2 月 23 日,该基金于中基协完成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2 年 1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与大连德泰签订《转让协议》,由旅顺国投向第三方大连德泰转让其已认缴的人
民币 10,000 万元标的基金合伙份额(其中已获实缴人民币 3,000 万元),转让
对价基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即估值基准日)的标的基金份额估值确定为人
民币 3,015 万元。2024 年 10 月 17 日,标的基金的其他既存合伙人与大连德泰
订立《入伙协议》,其他既存合伙人(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大连复健、
宁波复瀛)均同意本次转让,并同意放弃行使各自对标的基金份额享有的优先购
买权。本次转让完成后,旅顺国投将不再持有标的基金份额。
本次转让前后,标的基金各投资人的认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次转让前 紧随本次转让后(预计)
合伙人
投资人名称
类型 认缴金额/份额 份额比例 认缴金额/份额 份额比例
注
大连复健 GP 500 1% 500 1%
注
宁波复瀛 20,000 40% 20,000 40%
复星高科技 5,000 10% 5,000 10%
大连融达 LP 14,500 29% 14,500 29%
旅顺国投 10,000 20% - -
大连德泰 - - 10,000 20%
合计 /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注:系本集团出资参与方
本次转让完成后,大连星未来基金获认缴规模保持不变。本次转让前后,本
集团认缴标的基金的份额比例保持不变(均为 41%)。
三、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大连星未来基金成立于 2022 年 1 月,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市,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大连复健。标的基金的经营范围包括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下同),标的基金募集规模暨获
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已获实缴人民币 20,100 万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
连星未来基金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9,121 万元,归属于合伙人净资产为人民币
民币 0 元、净利润人民币-181 万元。
根据大连星未来基金的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大连星未来基金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8,886 万元,归属于合伙人净资产为人民币
现收入人民币 0 元、净利润人民币-234 万元。
四、新 LP 的基本情况
大连德泰成立于 2004 年 2 月,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劲
涛先生。大连德泰的经营范围包括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产业投资、科技产品中试
及技术推广、高新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出售,物业管理;停车
看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至本公告日期,大连德泰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30,529.74 万元,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大连
金普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65.9349%、33.7376%、0.3275%
的股权;大连德泰的实际控制人为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连德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39,13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31,397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07,738 万元;2023 年,大连德泰实现收入人民币 3,481 万
元、净利润人民币 5,494 万元。
经合理查询,截至本公告日期,大连德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
排(本次入伙标的基金的相关约定除外),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
益的安排。
五、《入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合伙份额(其中已实缴合伙份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并成
为标的基金 LP。
金之 LP 行使合伙人权利、履行合伙人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备查文件
七、释义
GP 指 普通合伙人
LP 指 有限合伙人
由旅顺国投向大连德泰转让其已认缴的标的基金份额且
本次转让 指
大连德泰入伙标的基金
本公司 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于本次转让前,旅顺国投已认缴的大连星未来基金人民币
标的基金份额 指
大连德泰、新 LP 指 大连德泰投资有限公司
大连复健星未来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大连复健 指
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大连融达 指 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星未来基金、
指 大连星未来创业创新基金合伙企业,系本公司之控股企业
标的基金
复星高科技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旅顺国投 指 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复瀛 指 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除旅顺国投以外的大连星未来基金现任合伙人,包括 GP
其他既存合伙人 指
大连复健及 LP 宁波复瀛、复星高科技、大连融达
中基协 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大连星未来基 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的《大连星未来创业创新基金合
指
金合伙协议》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的《大连星未来创业创新基金
《入伙协议》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6 日的《大连星未来创业创新基金合
《转让协议》 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