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8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
告。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3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