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7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石爱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国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16,8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石爱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石爱国 副总经理 67,500 0.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备注
不超过(股)
比例
减持比例未超过本人所持有
石爱国 16,875 0.01%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
票外,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
定性。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的情形。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