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
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
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
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
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
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
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21.2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31倍,低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
市盈率63.9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9日(T-4日)发布的“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1.49倍,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
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发行中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
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5.69元/股(不含25.69元/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5.69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不
含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5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
拟申购总量为39,2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0月1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0月15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
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证投资”)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3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
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2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3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
赢32号”)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3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共赢33号”)。其中,共赢32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0.168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96%;共赢33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0318万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4%。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9.20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4.60万股将回
拨至网下发行。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股申购。
情况于2024年10月1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于2024年10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
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0月17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投资,请认真阅读2024年10月14日(T-1日)披露的《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C3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1.49倍(截至2024年10月9日,T-4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4年10月9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
水平情况如下:
T-4 日收盘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前每股收益 后每股收益 前静态市盈 后静态市盈
(元/股)
(元/股) (元/股) 率(倍) 率(倍)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 65.90 63.97
注:1、收盘价取 2024 年 10 月 9 日收盘价,数据来源于 Choice;
水平,故作为极值剔除;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苏州天脉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 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导热散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究试验,公司掌握了包括粉体复配技术、粉体表面改性
工艺、平头热管加工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并不断完善材料配方、产品设计、
技术工艺,在导热散热领域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势。
作为行业内少数掌握中高端导热界面材料、热管与均温板产品量产能力的企
业,在导热界面材料领域,公司现已形成4个大类17个小类200多个型号的导热界
面产品,公司生产的导热界面材料导热系数最高可以达到15W/m.K,产品关键指
标性能与国际市场竞争对手水平相当;在热管与均温板领域,公司是行业内较早
进行超薄热管、均温板产品研发的企业,凭借在该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先发优势,
公司在短时间内通过了三星、OPPO、vivo、华为、荣耀、极米等品牌终端客户
的认证测试,实现相关产品的规模化量产出货。目前,公司可量产热管、均温板
厚度最低可以分别做到0.3mm、0.22mm,对应传热量均达到5W以上,内部核心
毛细结构全部实现自主生产,工艺技术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
② 品牌优势与客户资源优势
电子行业客户对供应商认证极为严格,对供应商技术实力、产品质量、供货
稳定性、及时性、产品价格等方面会进行全面考察,一般新供应商的选定程序平
均花费时间在一到两年,供应商转换成本较高,因此,供应商一旦进入供应链体
系,如果没有出现重大变化,合作关系一般较为稳定。
公司在导热散热领域具有十余年的丰富经验,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与较高的
服务水平,产品大量应用于三星、OPPO、vivo、华为、荣耀、联想、华硕、蔚
来汽车、宁德时代、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极米、松下、京瓷、罗技等众多知名
品牌终端产品,与上述品牌终端客户以及比亚迪、瑞声科技、富士康、启碁科技、
中磊电子、长盈精密、捷邦科技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配套厂商保持着良好的合
作关系。
上述客户资源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
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产品份额及市场影响力。
③ 自动化优势
公司热管、均温板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相关产品属于高度精密的
电子元器件,加工难度较大,并且由于生产环节涉及工序较多,而多数工序并无
成熟的自动化设备,即使是熟练度较高的工人也无法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外观
破损、弯折等问题,这使得热管、均温板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成为制约热管、
均温板在消费电子市场大规模应用的难题。
目前,行业内大多数厂商进入热管、均温板的时间都相对较短,受行业经验
和自身实力的限制,很难在短时间内组建一支成熟的自动化团队,以满足自动化
生产的需要。公司在生产自动化方面走在行业前列,公司建立了一支内部自动化
团队,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难点,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维护各类非标自
动化设备、测试设备、模具、治具,以及自主开发各类适配设备运行的软件系统。
近年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自主开发热管、均温板自动化生产线、自动测试线等
自动化设备,并导入自主开发的数据信息系统,使得公司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持
续提升,降低了单位人工成本,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自动化优势使得公司
在供货及时度、生产成本等方面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④ 研发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导热散热产品的研究与应用,致力于成为业内领
先的热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重视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建立了一支由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
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电子工程、流体力学、热力学等多学科人才组成的研发
工程团队,为新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公司持续保持较高
的研发投入规模推动创新发展,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010.60万元、
研发投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由于工作环境的不同,导热散热材料及元器件的性能理论值和实际值之间通
常有很大差异,公司配备了齐全的研发测试设备,包括耐电压测试仪、比热容测
试仪、热扩散系数测试仪、导热系数测试仪、电阻测试仪、热阻测试仪等多种测
试设备,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准确测量出产品的不同性能特点,同时,公司配备了
专业的热仿真分析软件FLOTHERM,可为电子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系统
散热仿真分析和散热模拟方案。
公司在研发人才、研发软硬件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共同构建了公司的研发资源
优势,为技术创新和客户响应提供了有力支撑。
⑤ 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散热应用团队,在客户项
目开发阶段,可高度配合客户进行热模拟设计、散热仿真分析、散热方案可行性
分析等工作,能够对客户需求做到快速响应,大幅提高客户的项目开发效率。此
外,公司依托内部各项资源,能够结合客户产品使用环境和具体应用要求,为客
户量身定制个性化产品解决方案,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导热散热领域综合服务
能力的企业之一。
本次发行价格21.2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3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2024年10月9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1.49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3.97倍,但
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数量为22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4,979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
对象总数的97.8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775,01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
申购总量的97.92%,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拟募集资金额为39,490.91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1.23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61,397.16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
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
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
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
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
避免盲目炒作。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开发行新股2,892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
划所需资金额为39,490.91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1.23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61,397.1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904.5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4,492.62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
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
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4]47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苏州天脉”,股票代码为“301626”,
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2023年),苏州天脉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引》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1,568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
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2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
投基金-共赢3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共赢32号”)
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3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共赢33号”)。其中,共赢32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0.1682万股,约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7.96%;共赢33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0318万股,约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2.04%。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4.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
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865.35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602.8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
拨情况确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3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发行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1.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6.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
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
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
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1.23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
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
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
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
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
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
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
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
年10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
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
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
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4年10月11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
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
得超过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
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
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
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4
年10月11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
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10月17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10月21日(T+4日)刊登的《苏州天脉导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
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
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
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
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
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0月17日(T+2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10月15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9月27日(T-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
址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
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
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
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
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苏州天脉 指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投证券
指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2,89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之行为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网上发行
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网
网下发行
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下投资者 指参与此次网下发行的、已在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
备案的投资者
指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询
价、申购、缴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
网上投资者 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
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指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为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246家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5,10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9.00元/股-63.27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869,810万股,申购倍数为2,248.91倍。所有配售对象
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5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核查资料,北京嘉
润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
的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
在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
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关系核查,有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个配售对
象属于《管理办法》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北京嘉
润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
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2”的配售对象。
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超额申购,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及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
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3”的配售对象。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2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087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9.00元/股
-63.2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855,01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
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
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
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
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
为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
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
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
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5.69元/股(不含25.69元/股)的配售对象全
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5.69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不含800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5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
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29家,配售对象为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19.00元/股-25.69元/股,
拟申购总量为3,815,78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2,217.51倍。(战略配售回拨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证券账户、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初
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报价中位数 报价加权平均数
类型
(元/股) (元/股)
所有网下投资者 23.4100 23.4552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 23.3400 23.3686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 23.3400 23.2892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 23.3400 23.3687
保险资金
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以外 23.5900 23.6108
的其他配售对象
证券公司 23.2300 23.3158
基金管理公司 23.3400 23.3381
期货公司 23.9600 23.9600
信托公司 24.4150 24.4150
保险公司 23.5200 23.5388
财务公司 - -
合格境外投资者 23.3050 23.2528
私募基金管理人 23.5900 23.6377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3元/
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1.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6.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
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
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3元/股。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2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21.23
元/股,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
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21.23元/股的配售
对象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24家,管理
的配售对象数量为4,979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为3,775,010万股,具体
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
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
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
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
(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截至2024年10月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为31.49倍。
截至2024年10月9日(T-4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盘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前每股收益 后每股收益 前静态市盈 后静态市盈
(元/股)
(元/股) (元/股) 率(倍) 率(倍)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 65.90 63.97
注:1、收盘价取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数据来源于Choice;
平,故作为极值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21.2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31倍,低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
市盈率63.9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31.4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892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1,568万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
司国证投资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2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
投基金-共赢3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共赢32号”)
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3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共
赢33号”)。其中,共赢32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0.1682万股,约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7.96%;共赢33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031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2.04%。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4.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65.3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602.80万股,网上及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3元/股。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苏公W[2024]A096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22年度和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2条第(一)项规定的上
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预计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1,397.1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
用约6,904.5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4,492.62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4年10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10月15日(T日)
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网上网下
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部分于2024年10月11日(T-2
日)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
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1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70%;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被限售的30%的股份,
计入前述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前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计算。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应当
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24年10月16日(T+1日)在《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
T-7 日 2024 年 9 月 27 日 星期五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国投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向国投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T-6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星期一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向国投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截止日
(中午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中午
T-5 日 2024 年 10 月 8 日 星期二 12:00 前)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
查
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
为 9:30-15:00)
T-4 日 2024 年 10 月 9 日 星期三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
查
T-3 日 2024 年 10 月 10 日 星期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 日 2024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
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日 2024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一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日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二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日 2024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三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
T+2 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星期四
网下获配缴款日(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T+3 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星期五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4 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星期一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发行日程;
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 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2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投
基金-共赢3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32号”)
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3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共赢33号”)。
关于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10月14日(T-1
日)公告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嘉
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共赢32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0.1682万股,
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96%;共赢33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0318万股,约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4%。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9.20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10%。
截至2024年10月9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
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在2024年10月21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类型
号 称 (股) (元) (月)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32 号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产管理计划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33 号 发行人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产管理计划 计划
合计 2,892,000 61,397,160.00 -
注:1、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依据2024年9月27日(T-7日)公告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初
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初始战
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4.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 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
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
下申购。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1.23元/股,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
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
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
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
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
对象自行负责。
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24年9月27日(T-7日)刊登的《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
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刊登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网址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
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
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
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
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
资金应当于2024年10月17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
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626”,若没有注明或
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网下发行银行专户,用于收取配售对象划
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在下
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
账户所属开户行不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
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主
承销商可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4000023029200403170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44201501100059868686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41000500040018839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777057923359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755914224110802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443066285018150041840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7441010191900000157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0219872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38910188000097242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1801014040001546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4530200001843300000255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79170153700000013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102082594010000028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0012400011735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000000501510209064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0039290303001057738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622296531012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1751696821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944034070800212503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
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
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
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者保护基金所有。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
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
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
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五、 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23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苏州天脉”;申购代码为“301626”。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4 年 10 月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
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
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4 年 10 月 1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
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4 年 10 月 11 日(T-2 日)
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
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7,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
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
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7,0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
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
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
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的规定。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4 年 10 月 15 日(T 日)
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 年 10 月 1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网上中签率公
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24 年 10 月 17 日(T+2 日)将
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网上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4 年 10 月 17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4 年 10 月 18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T+3 日)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和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 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
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国投证券可能承担的最大
包销责任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780.84万股。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七、 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购的;
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
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 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
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0月2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余股包销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
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毅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 68 号
联系人: 龚才林
电话: 0512-66028722
传真号码: 0512-66028733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段文务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
住所:
大厦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咨询电话:
发行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拟申购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编码 备注
(元/股) (万股)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广州一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本平顺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广州一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本平顺2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号资产管理计
划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2号资产管理计
划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6号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7号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
明鹤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
司
明鹤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
司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对冲1号
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翔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翔云50量化私募投资基
金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中航证券-招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保额分红)委托投资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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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低价未入
基金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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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寿自营)2366委托投
司 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资产管理
产品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制造业优选资产管理产
品
青岛悦海盈和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青岛悦海盈和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青岛悦海盈和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青岛悦海盈和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青岛悦海盈和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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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价值均衡型组合
汇添富开放视野中国优势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
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
广发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混合偏债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广发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
证全指组合
华夏安泰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建信养老组
合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建信
组合
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寿自营)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配置型债券投资组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中国建设银行—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融通中证诚通央企科技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
组合
博时基金-大家人寿长期价值型股票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博时中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
自有资金
海南希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海南希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海南希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华宝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
工银瑞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特殊缴费投资组合
(南方)
南方基金乐养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南方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南方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南方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丹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
合伙)
上海丹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
合伙)
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长江金色林荫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
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
强型(保额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壹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
养老组合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万能险A2)委托投资管
理专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
强型(寿自营)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
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多
策略绝对收益组合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保额分红)委托投
资计划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
值均衡型组合
中欧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
供出售)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国际大中
司 华专户1号
低价未入
围
低价未入
围
西藏东财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低价未入
联接基金 围
低价未入
围
低价未入
围
西藏东财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低价未入
投资基金 围
西藏东财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低价未入
金 围
低价未入
围
低价未入
围
低价未入
围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天弘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方多策略1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1号私
伙) 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
伙) 券投资基金
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乙)投资账
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证500量化增强资产管理产
品
富国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
合)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易方
达组合)
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
产(易方达组合)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
产(易方达)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易方达-中国太平洋人寿混合偏债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肆号)职业年金计划易方
达组合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
合)
易方达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易方达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万能A可供出售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易方达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
出售)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
合
易方达基金-国新6号(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价值
组)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
会员工股权激励理事会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建信人寿保险-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对外委托资金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保额分红) 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华泰柏瑞中证韩交所中韩半导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
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
(有限合伙) 定制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
(有限合伙) 量化定制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
(有限合伙) 定制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
(有限合伙) 量化定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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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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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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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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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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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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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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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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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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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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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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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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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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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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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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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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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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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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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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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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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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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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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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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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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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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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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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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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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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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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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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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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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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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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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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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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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保额分红)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个分红)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个分红)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保额分红)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混合偏债型个分红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保额分红)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寿自营)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受托管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选二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优逸二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多策略绝对收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浦
发银行
华泰优逸三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肆号)职业年金计划华泰
组合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华泰
组合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九坤千岛中证1000指数增强专享1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九坤千岛中证1000指数增强专享2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进取4
号私募基金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进取5
号私募基金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量化皓月2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量化皓月30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量化皓月26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汉中林园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微观博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北京微观博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观博易-宝途指增
司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微观博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北京微观博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北京微观博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北京微观博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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