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
略与发展顾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的需要,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
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并拟与池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发展顾
问协议》,聘期三年,即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0 日,每年战略与
发展顾问报酬为 130 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公司拟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
顾问,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并与池
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聘期三年,即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池骋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池正
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
构成关联交易。
战略与发展顾问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利,不承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在公司领取
董事长薪酬外,公司未与池正明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池骋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
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姓名:池正明,男,195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兼任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副会长、台
州市黄岩区慈善总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曾先后任职于浙江省黄岩市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浙江黄岩第一化工厂、浙江东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普康药业有
限公司、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系公司创始人。自 1998 年 2 月
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1998 年 2 月至 2024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
事长。2024 年 10 月起,任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正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116,769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池正明先生具备广阔的战略视野和企业运营的丰富经验,公司拟聘任池正明
先生为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并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聘期三年,为公司
在战略规划、转型升级、品牌打造、产品经营、管理优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
方面建言献策、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
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本次交易内容主要为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主要包括:1、根据
企业发展需要,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
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池正明先生在医药制造领域拥有超过三十年的医药制造行业经验,同时曾任
公司董事长,对行业以及公司产品、所处的阶段以及运营模式都十分熟悉。本次
与池正明先生签订顾问协议,是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
致确定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池正明
(二)协议期限:三年(2024年10月11日-2027年10月10日)
(三)协议金额:公司向池正明先生支付的战略与发展顾问报酬为人民币130
万元(含税)/年。甲方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月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聘用期限内,乙方因工作需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予报销。
(四)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主营业务的战略与发展顾问,
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就甲方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提供
咨询意见。
(六)争议的解决:如双方有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自创立公
司以来,以敏锐的商业洞察力和优秀的企业家精神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在任
职期间勤勉敬业、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为创立知名的“东亚”品牌、开拓公司
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池正明先生从事医药制造行业三十余年,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和独到的见解,
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
聘请其为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将充分发挥池正明先生的行业影响力和深厚资源,
助力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符合公司战略和可持续性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
池骋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与发
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
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系为了公司的战略发展、
产业布局等需要,池正明先生长期从事医药制造行业,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和独
到的见解;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战略需求,本次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系为了
公司的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池正明先生长期从事医药制造行业,具有丰
富的行业经验;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战略需求,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聘任池正明先生为公司的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
事项。
(四)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
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东兴证券对东亚药业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