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
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价值,相关决策审议及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李
威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
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
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
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
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公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
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
地位。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