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0 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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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宜
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结果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场禁入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 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增长率不低于 23%。              2,736,571,736.98 元;以《激励计
注:1、上述“2021 年净利润”指标以公司 2021 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
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计算依据,得出的公司 2023 年
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 净利润增长率为 26.5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因此,满足《激励计划》预留授
产重组、合并、分立、其他重大变故、特殊及 期解除限售条件。
异常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造成重大影响的,则公司有权变
更本激励计划已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个人关
键工作成果完成情况的指标、个人承担的业
绩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两个方
面。原则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只有达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前提下,激励对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象方可进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根据个 为 21 人:
人层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 ①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额度=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已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对应解除限售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比例。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对不满足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 ② 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考核
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限制性股票解除 例为 0%。
限售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③18 名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
                 对应解除限   为优秀,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绩效考核结果
                  售比例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完成且关           100%。
 键工作成果均完成,年度考核    100%
 结果为优秀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完成且一
 项关键工作成果未完成,年度    70%
 考核结果为合格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完成且两
 项及以上关键工作成果未完     0%
 成,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未完成,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18名,其作为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
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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