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0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68,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
上限为人民币 8.9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0)。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60%,购买的最高价为 5.72 元/股、最低价为 5.25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76,317,294.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盘,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情
况和 2024 年 9 月回购情况一致。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
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