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666,60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83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1,622,909 99.8619 43,700 0.1381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1,593,125 99.7679 42,920 0.1355 30,564 0.096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
股份方案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小数进位方式原因造成。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楠律师、周澍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