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60.28
万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2,500 股,占可行权股
票期权总量的 0.48%。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为 866 万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4 月 16 日,行权方式
为自主行权。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有激励对象行权,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0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
量的 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 2021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
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
于制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
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
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
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 2021 年 2 月 2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99.00 万份。天元律
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2021 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2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16.06 元/股调整为 15.998 元/股。
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 20 人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及 1 人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870,000 份。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
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35,000 份。
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由 15.998 元/股调整为 15.928 元/股。
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
票期权合计 408,000 份。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 2021 年激励
计划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78,000 份。根据《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2 人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及 1 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已不符合公司
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及不符合可以行使当期全部权益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股票期权及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6,700 份。
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5.867 元/股调整为 15.667 元/股。
(四)2021 年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177 名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95.4 万份,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截止
日期为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五)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份
本次可行 2024 年第三 累计股票 累计股票期权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权股票期 季度股票期 期权行权 量占本次可行权股票
权数量 权行权数量 数量 期权数量比例
郑大鹏 副董事长、总经理 30.00 0 0 0%
梁龙伟 副总经理 3.60 0 0 0%
曹阳 董事会秘书 1.80 0 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152 人)
合计(155 人) 260.28 1.25 1.25 0.48%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票。
参与行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共有 2 人参与行权。
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
于制定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
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年 4 月 2 日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二)2023 年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
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 2023 年 4 月
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
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2023 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
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 2023 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中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300,000 份。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
价格(含预留)由 27.65 元/股调整为 27.589 元/股。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1 人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
定注销 2023 年激励计划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7.589 元/股调整为 27.389 元/股。
(四)2023 年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五)2023 年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份
本次可行 2024 年第三季 累计股票 累计股票期权行权
姓名 职务 权股票期 度股票期权行 期权行权 数量占本次可行权
权数量 权数量 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郑大鹏 副董事长、总经理 12.00 0 0 0%
肖安波 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12.00 0 0 0%
梁龙伟 副总经理 12.00 0 0 0%
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陈文锋 12.00 0 0 0%
(财务负责人)
周党生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10.00 0 0 0%
王琰 副总经理 10.00 0 0 0%
曹阳 董事会秘书 1.60 0 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327 人)
合计(334 人) 866.00 0 0 0%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票。
对象参与行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有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12,500 股,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有激励对象通过
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合计行权 12,50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行权。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3,227,000 12,500 443,239,500
总计 443,227,000 12,500 443,239,500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 12,500 股,累计获得募集资
金 195,837.50 元。
上述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 195,837.5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0
元,人民币 183,337.50 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