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安徽
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7,7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担保余额为
余额为227,139.6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担保余额为
余额为219,389.69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
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50亿元
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九次会议、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需求,公司拟为其增加不超过10.00亿元的融资担保
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增至41.50亿元(此额度不包含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
开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集团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互为担保
及反担保对象,提供的4.00亿元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司滁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2,750万元人民币。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
公司为鑫铂科技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8,000万元人
民币,实际担保2,750万元人民币。近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鑫
铂光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实际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近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UEXK44K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
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
经营范围
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7 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直接持股 71%,通过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
股东构成
持股 2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292,783.34万元,负债总额为
利润总额15,819.37万元,净利润14,777.73万元(2023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327,963.31万元,负债总额为
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名称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8NAP3Q7L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
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经营范围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构成 公司直接持股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180,087.88万元,负债总额为
利润总额11,152.94万元,净利润10,466.52万元(2023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263,242.60万元,负债总额为
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科技、鑫铂光伏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鑫铂科技、鑫铂光伏
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生产
经营需要,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为37.89%;公司实际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88,999.5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9.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为33.92%;公司实际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80,48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6.38%。
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227,139.69万元(备注:1、近期,鑫铂科技
部分融资业务到期,公司对鑫铂科技提供担保余额减少8,680.00万元;鑫铂光伏
部分融资业务到期,公司对鑫铂光伏提供担保余额减少7,500.00万元。2、近期
公司对鑫铂科技新增担保5,000万元;对鑫铂光伏新增担保6,500.00万元;对安
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上述担保最高额保证
合同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87,860.3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上述担保金额不包含公司为开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集团资产
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