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22,134,4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24%,可交
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
为控
本
股股 本次解
次
东、 除限售
股东姓 董事、监事、 解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
实际 股数占
序号 名或名 高级管理人员 限 售登记股票 限售的股
控制 公司总
称 任职情况 售 数量 票数量
人或 股本比
原
其一 例
因
致行
动人
董事、总经
理
董事、副总经
理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吉安吉
州区凯
达企业
询中心
(有限
合伙)
合计 — 22,134,417 31.24% 29,079,383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41,781,867 58.96%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0 0%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9,079,383 41.04%
总股本 70,861,250 100.00%
注:部分百分比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在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过程中,公司七名股东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中包括如下承诺:公司
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赣江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自 2024 年 2 月 8
日法定限售期届满后,将转为自愿限售,限售期限由 2024 年 2 月 8 日延长至
起,公司上市时间已届满 18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存在其他约
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
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国结算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二)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
(三)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四)、《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