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
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矫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
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晶华胶
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未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
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