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紧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兴华
先生召集并主持,并就董事会临时会议的紧急召集做了说明,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戚兴华先生、吴志新先生、傅俊女士、张昕先生采取通
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战略发展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
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或自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做出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
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