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开披露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公示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
(1)公示内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协同办公系统;
(4)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劳务合同、身份证件等事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在对应岗
位的关键人员,在公司的业务、经营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的
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
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这些外籍员工
作为激励对象是有必要且合理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