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4-075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副总经理:刘强先生、王庆群先生、潘灵永先生;
财务总监:魏钢先生;
总法律顾问:王庆群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副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简历:
刘强,男,汉族,1977 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刘强先生历任
江钻股份技术中心产品开发所所长、基础技术研究所所长、石油机械研究所所
长兼工程技术服务处经理,江钻股份技术中心副主任,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 年 12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强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强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强先生
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王庆群,男,汉族,1972 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王庆群先生
历任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二分厂副厂长、石油钻修设备研
究所副所长和所长、管件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
局第四机械厂江汉油田机械制造高级专家,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
机械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
安全环保部经理、安全总监。2023 年 1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王庆群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庆群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王
庆群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26%。
潘灵永,男,汉族,1984 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
工程博士研究生。潘灵永先生历任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基础研
究所机械设计分析专家、所长,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
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
院长,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经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氢能装备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4 年 1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党委委员。
潘灵永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潘灵永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潘
灵永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11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15%。
财务总监简历:
魏 钢,男,汉族,1973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会计硕士。魏钢先生历任
武汉建工(集团)天泰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大信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江汉石
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部)财务经理、计划财务部财务会计处经
理、总部财务管理处经理、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江钻事业部财务计划部部长、总会计师,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2023 年 12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党委委员。
魏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魏钢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魏钢先生
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