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招标,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
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次。
(2)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行政监管措施 24 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海英,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腾飞,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 12 月
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后随中审亚太一起并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为多家上市公司的签字会计师,有多年海外
审计项目的经验,周腾飞近 3 年参与或复核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为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合伙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从事证券工作 29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谢峰和项目合伙人崔海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腾飞
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崔海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腾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谢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审众环的审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
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144.44 万元
(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 121.4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 23.00
万元),2024 年审计费用预计较上年下降约 8%。最终审计收费定价依据行业标准
和市场价格,结合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
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
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
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
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
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
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
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