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专利作
为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 10,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同
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国建先生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方案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
过 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国建拟为公司及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度的保证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用,也
不需要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国建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 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
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目前,公司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仍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无
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
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降低财
务成本,为公司融资提供保障,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公司业务,财务风险处于可有
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