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7 19: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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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 15.98 元/份调整为 15.90 元/份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
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表决权。
  (三)2023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
告》。
  (五)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向 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560.9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21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0.71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授予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246,965,000 股增加至 249,157,000 股。
   (七)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 16.02 元/份,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 10.67 元/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12 月
权,行权价格为 16.02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70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7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
授予登记工作,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81.1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2
元/份;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5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249,157,000 股增加至 249,744,000 股。
   (十)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 售期可行
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一)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十二)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行权的期限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6 日
止。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十三)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
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 16.02 元/份调整为 15.98 元/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67 元/股调整为 10.63 元/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
的报告。
  (十五)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
  (十六)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七)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63 元/股调整为 10.55
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 15.98 元/份
调整为 15.90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2024 年 8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27 日。本次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次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15.98?0.08=15.90 元
/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
行权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上述调整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尚需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履行减资程序等;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
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
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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