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 华友钴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7 17: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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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四年十月十日
                                        目        录
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3:30 开始
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 79 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投票表决
   六、股东提问,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休会(等待网络表决结果,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通
知》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特制订本须知。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
服务等事宜。
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
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
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
参加表决和发言。
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
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
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作无
效票,作弃权处理。
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向下修正“华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起算,在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期间,
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35.288 元/
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为支持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华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
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
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
于调整前“华友转债”的转股价格(44.11 元/股),则本次“华友转债”转股价
格无需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2024-084 号公
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1年激励计划”或“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3人
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
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35人因个人
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6人因退休而离职;2021年激励计划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4人因不受个人
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4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
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2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
职;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
计划”或“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
工作被辞退,19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6人因公司
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82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
人过错被公司解聘,4人因退休而离职;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
动关系,20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5人因个人原因
主动离职,1人因执行职务外的其他原因身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或“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6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
动关系,37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9人因个人原因
主动离职。上述对象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1,5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终止2021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77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04,82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
首次授予 部分 涉及 566 名激励 对象 已获授 但尚未 解 除限 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
限制性股票共1,019,564股;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涉及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6,652股。公司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30,52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9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5,412,120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3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1,618,400股。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7日完成注销。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710,083,466 股 变 更 为
二十条、第一百五十条分别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
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普通股 171008.3466 万股,其中 A 股 为:普通股 169720.6543 万股,其中 A
股 东 持 有 161008.3466 万 股 , 占 股 股 东 持 有 159720.6543 万 股 , 占
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 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
基础股票为 10000 万股,占 5.85%。           基础股票为 10000 万股,占 5.89%。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
副总裁 9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 副总裁 10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
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2024-074 号和 2024-085 号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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