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3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张正和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
因工作原因,张正和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董事会同意张正和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张正和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辞职后,张正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张正和
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
任董事向学毅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提名向学毅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
制选举。向学毅先生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临 2024-035 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动力分厂主要承担本部原水、化水、污水处理,高低压电
气及总变电所运维等工作。为进一步理顺生产管理关系,落实管理
责任,强化生产过程管控,公司拟撤销动力分厂行政机构,将一二
级泵房及污水泵房、化水和污水处理场划归公司生产环保部管理,
将电气、电修划归公司设备计量部管理。同时核定相应定员编制,
动力分厂剩余人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及个人综合能力情况,按
照人岗适配原则,安排转岗。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临 2024-036 号)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大会。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皖维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
四、报备文件
《皖维高新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