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
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
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8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浙海德曼、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上海海德曼 指 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系浙海德曼全资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指
发行股票 行股票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民生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3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Ltd.
注册资本 7,948.55 万元
股票代码 688577
股票简称 浙海德曼
上市地 上交所科创板
法定代表人 高长泉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6 年 4 月 28 日
上市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
注册地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邮编 317604
联系方式 0576-87371818
传真 0576-87371010
公司网址 www.headman.cn
电子邮箱 hdm@headman.cn
智能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及工作站、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制造、研发,机床、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电子元件、建筑用金属
经营范围
配件、水暖管道零件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控车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
于高精密数控车床的核心制造和技术突破。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现代化“工
业母机”机床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现有 T 系列高端型数控车床、并行复合
加工机、自动化生产线和普及型数控车床四大品类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
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航天航空、军事工业等行业领域。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
定价原则、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预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根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预案的修订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根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和具体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公司董事
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进行了延长授权,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公司
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及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4〕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注册。
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4〕123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T 日)上午 9:00 询价前,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共计收到 45 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书。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截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53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1 家证券公司、13 家保险
机构投资者以及上述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45 名投资者,合计 152 名投资者发送了《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
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
安排信息。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等
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
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4 年 2 月 29 日(T 日)上午 9:00-12:00,
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
申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
件。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中 4 家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保证金,其余 11 名申购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
了保证金,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1,100 万元。上述 15 名申购对象均已向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完成了投资者适
当性评估并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
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
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 48.22 元~62.99 元,有效申购金额为 42,260 万元。保
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至 2024 年
券投资基金以外的投资者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缴纳了保证金。此外,阳靓、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后未按约定提交《申购报价单》。
未获配及缴纳保证金但未报价投资者的保证金均已按约定原路退回。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发行对象 有效
号 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申购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
券私募投资基金
是否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发行对象 有效
号 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申购
合计 1,100 -
(1)竞价获配情况
根据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发行对象确定为 9 名,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俞
越蕾、杨兴月、徐雪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
券私募投资基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末的股本数为基础,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含税)并转增 4 股。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合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
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
方法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除息、除权事项调整前,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合计 3,145,898 171,419,982.02
根据除息、除权事项的调整,本次发行的获配股票数量调整为 4,453,619 股,
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38.49 元/股。
除息、除权事项调整后,本次发行的获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合计 4,453,619 171,419,795.31
(2)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向上述 9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
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获配投资者俞越蕾、徐雪
琴、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未
能按时缴纳认购款,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取消其配售资格,上述 3 家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合计 300
万元归发行人所有。除前述投资者外,其他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
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月)
合计 3,596,259 138,420,008.91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6 名,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杨兴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的相关规
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596,259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
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2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48.20 元/股。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4.49 元
/股。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末的股本数为基础,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含税)并转增 4 股。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合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
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
方法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8.49 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420,008.9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602,637.97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135,817,370.94 元,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
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向前述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浙江海德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天健验〔2024〕392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止,保荐人(主承
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浙海德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定账户划转了认购股款。
(天健验〔2024〕391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14 时止,发行人
向 6 名投资者发行 3,596,259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38.49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38,420,008.91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596,259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32,221,111.94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
开户银行、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德曼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海德曼 19935101040079630
扩产项目 公司玉环市支行
海德曼(上海)高端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德曼 121949980010000
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 台州玉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浙海德曼 补充流动资金 19935101040079515
公司玉环市支行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4 年 9 月 25 日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3,596,259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962,076 股
限售期:6 个月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04,130 股
限售期:6 个月
姓名:杨兴月
国籍:中国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身份证号码:3425231957********
认购数量:337,748 股
限售期:6 个月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32,501 股
限售期:6 个月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461.081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29,902 股
限售期:6 个月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69,765.363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04920454F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
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认购数量:129,902 股
限售期: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
露。
(三)关于私募基金备案及投资者适当性的核查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涉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用于申购的产品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均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完成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上述公司以其管理的资
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杨兴月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上述 6 名发行对象均已在民生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其中:诺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专业投资者。杨兴月为普通投资者,其风险承
受能力评估为 C4 级。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投资者提
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
《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认为本次发行风险等级与投资
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相匹配。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查阅了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合同》,以及发行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申购保证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补缴的认购款
项的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
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上交所颁布的《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
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合同》等法
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
行股份数量、发行对象所获认购股份等发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人
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海
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证券代码:688577;
上市地点:上交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
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
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75,889,262 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所示:
持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数(股)
玉环虎贲投资合伙企业 境 内 非 国有
(有限合伙) 法人
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 境 内 非 国有
公司 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76.57% 58,113,672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数(股)
玉环虎贲投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
限合伙) 法人
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司 法人
持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数(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73.11% 58,113,672 -
注:发行后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以新增股份登记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而被摊薄。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75,889,262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总股本 75,889,262 100.00 79,485,521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存在其他股东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公司股权结构仍然
符合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54 0.04 0.37
归属于发行人
股东的每股净 16.36 16.30 12.86 12.82
资产
注:2023 年末和 2024 年 3 月末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截至 2023 年末及截至 2024 年
度和 2024 年 1-3 月的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3 月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
健审〔2022〕4058”号、“天健审〔2023〕4858”号和“天健审〔2024〕476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
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 149,159.12 145,192.80 137,893.58 122,363.59
负债合计 60,503.39 56,861.78 51,429.01 41,076.38
所有者权益 88,655.73 88,331.02 86,464.57 81,287.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8,655.73 88,331.02 86,533.83 81,287.2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6,526.03 66,356.14 63,100.00 54,080.82
营业利润 272.78 2,643.05 6,668.53 8,179.00
利润总额 272.79 2,894.45 6,623.76 8,187.08
净利润 281.53 3,013.37 5,912.16 7,301.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1.53 2,944.11 5,972.85 7,301.7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2.53 10,472.62 2,487.29 5,239.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7.49 -18,979.73 -8,096.22 -13,32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71 5,444.03 3,815.39 -2,892.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70 -3,061.61 -1,793.55 -10,989.2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56.80 5,304.31 8,365.92 10,159.47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49 1.49 1.79 1.95
速动比率(倍) 0.71 0.73 0.99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56% 36.94% 35.12% 32.2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7 5.59 6.25 6.82
存货周转率(次) 0.33 1.36 1.33 1.41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8 9.56 61.17 266.1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9.39 2,040.94 5,017.91 6,195.32
(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3 -0.56 -0.33 -2.04
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指标均以合并财务
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取 2024 年 3 月末可比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数据,为保持可比,在计算发
行人 2024 年 3 月末的速动比率及 2024 年 1-3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时,用存货
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进行计算。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22,363.59 万元、137,893.58 万元、
资产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处在合理水平。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日/2024 年 1-3 月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49 1.49 1.79 1.95
速动比率(倍) 0.71 0.73 0.99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56% 36.94% 35.12% 32.23%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8 9.56 61.17 266.15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有
所上升,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 IPO 募投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逐步推进,资
金支出不断增加,货币资金余额下降较快,导致流动资产增长比例低于销售规模的
增幅;另一方面,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及 IPO 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应付的原材料
采购及工程建设款项等流动负债项目有所增加;此外,为弥补销售规模增加导致的
营运资金缺口,公司通过短期借款进行融资,使得流动负债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66.15、61.17、9.56 和 3.28,息税
前利润能够较好地覆盖公司的利息支出。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4,080.82 万元、 63,100.00 万元、
万元、5,972.85 万元、2,944.11 万元及 281.5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
上升趋势。2022 年以来,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呈下降趋势,主要系:1、
部分产品售价下降,使得销售毛利率下降。公司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背景下,降
低了部分型号产品的售价,以求促进销售,尽快回笼资金;2、期间费用有所增加。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相关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有所增加;公司持续加大研
发投入,研发费用有所增加。
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本次发行之申请文件及以往公告中对业绩下滑
相关情况涉及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发行人上述业绩变动情况不影响
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传真:021-80508899
保荐代表人:粘世超、叶云华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11
联系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2008
经办律师:孔瑾、汤明亮
三、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沈培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素素、韩熙、丁淼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署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主承销协议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粘世超、叶云华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
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粘世超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项目协办人 是
码:SH.68859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项目组成员 是
SZ.3010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项目组成员 是
SH.68857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叶云华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002562)
保荐代表人 否
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002562)
保荐代表人 否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保荐代表人 否
SH.60315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项目协办人 否
SZ.00258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否
SZ.30045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保荐代表人 是
SZ.3010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保荐代表人 是
SH.68857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等。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具备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因此,
保荐人(主承销商)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
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告;
二、查询地点
公司: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长顺路 45 号
电话:0576-87371818
传真:0576-87371010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