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其中董事长冯明明先生、董事韩明先生、
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韩木林先生和袁亚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明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公司拟将董事会
成员由《公司章程》原规定的9名变更为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
名。鉴于上述变更事项,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人数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
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第一百零
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 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七条
的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
第一百一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十二条 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的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方
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式和程序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公司章程》
备案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
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
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