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1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主持召开。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8 人,代表股份 200,47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14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
表股份 200,0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38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5 人,代表股份
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3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385,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6%。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42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
反对 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1697%;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茜芝、金伟影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