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6 16: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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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阳”或“债
务人Ⅰ”);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京运通”或“债务人Ⅱ”),
均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的全资子
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17,5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因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嘉兴银阳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北金融租赁”或“债权人”)签订了本金为 7,0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
                                       (包
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与河北金
融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
持有的嘉兴银阳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平湖京运通与河北金融租赁签订了本金为 10,5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Ⅱ”)。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与河北金融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持有的平湖京运通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
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04、临 2024-008、2024-023)。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嘉兴银阳
实现营业收入 2,147.47 万元,净利润 786.0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嘉兴银阳资产总额 11,264.75 万元,负债总额 7,132.34
万元,净资产 4,132.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32%;该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
营业收入 969.75 万元,净利润 371.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平湖京运通

额 3,861.67 万元,净资产 12,214.8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4.02%;该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04.07 万元,净利润 1,324.6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平湖京运通资产总额 16,619.21 万元,负债总额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嘉兴银阳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Ⅰ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Ⅰ的全部债权,即债务人Ⅰ应支付债权
人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及利息、可能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
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等)、生效法律
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Ⅰ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上述主合同Ⅰ项下
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上述主合同Ⅰ项下首期债务到期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公司为平湖京运通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Ⅱ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Ⅱ的全部债权,即债务人Ⅱ应支
付债权人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及利息、可能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
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Ⅱ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上述主合同Ⅱ项
下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上述主合同Ⅱ项下首期债务到期日起至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
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
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5.3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9.7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33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9.75%,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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