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76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
博特科 A 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境内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超越
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斐控泰
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81.18%股 权, 拟 以支 付现 金方 式购 买境 外交 易对 方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持 有 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
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
文件,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会审议将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如果公司
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关于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 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境内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超越
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斐控泰
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81.18%股 权, 拟 以支 付现 金方 式购 买境 外交 易对 方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持 有 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
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
成日。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
文件,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关于本次交易的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
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罗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南通罗博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
通罗博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
处理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