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 新澳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5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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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165,000 股,回购价格为 3.8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
                           《新澳股份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65,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由 730,655,943 元减少至 730,490,943 元,总股本由 730,655,943 股减少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会办公室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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