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4 18: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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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
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
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429万元(含本数)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公共互联网安全监测系统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合计          66,701.72    5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429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公共互联网安全监测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合计                52,130.72   35,429.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完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切实可行。因此,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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