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
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现场出席董事 7 名,通讯出席董事 2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
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
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
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长杨伟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靓存在亲属关系、公司董事郑立成与
国权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凯存在亲属关系,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3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地发挥
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
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长杨伟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靓存在亲属关系、公司董事郑立成与
国权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凯存在亲属关系,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3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
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
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他相关协议;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长杨伟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靓存在
亲属关系、公司董事郑立成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魏
胜存在亲属关系、公司董事赵国权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刘凯存在亲属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3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