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朱雪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5,883,5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3%)的股东朱雪英女士计
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41,9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朱雪英女士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司总股本比例2.8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一;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朱雪英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
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在本人担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百分之五十;
(3)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数量的25%;发行
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相关责任人的行
为与承诺不符的,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4)本人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进行增减持,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
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
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5)当发行人股价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发行人已履行完股价稳定义务后,本人将以不低于方案启动时点上一年度从发
行人处领取的薪酬从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增持方案不得违反深交所相关上市
规则;
(6)本人进行股份增减持操作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本人的增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本人在公开募集
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人的增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的,
增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朱雪英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
务。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朱雪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