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
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核,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核
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符合国家政策指导,工
艺先进、技术成熟可靠、具备建厂条件,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良好的
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的投建切实可加速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不断
增加行业竞争能力,为公司持续增量提供新动力,完全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的实际需求,具有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 谭 学 蔡镇疆
甄卫军 高 丽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