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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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
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
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
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董事会办公室
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持股数相同的,以登记的先后为发言顺
序。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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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
公司有权不予回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
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大会不保证
提供会议文件和席位。会议签到迟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可以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
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
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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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 13 点 30 分
(二)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
园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代表
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三)董事会秘书主持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并进行回答;
(六)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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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继续,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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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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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约束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
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更紧密地结合,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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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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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确保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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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票的锁定和解锁等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权益分配、股票
来源及规模、存续期延长、提前终止等事项;
照新的政策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