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蜀道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及最终审核通过、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可能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审核及/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
亦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
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涉及本次发行事项的
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股票 609,600,000 股,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蜀道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032,000,000 股,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持股比例为 26.39%,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提升至 43.38%,
蜀道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正红1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499 号中海国际中心 H 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ACK35Q85
注册资本:5,422,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5-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市
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
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
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
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蜀道集团尚未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 系 统 ( 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蜀道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主体、签订时间、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
金额、认购数量、认购价款的支付、认购股份的交割、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限
售期、违约责任和协议的成立及生效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宏达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
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
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前,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86,237,405 股股票,通过四川宏达实
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0,000,000 股股票,合计持股比例为 26.39%。本次发
行股票的数量为 609,60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将提升至 43.38%。鉴于蜀道集团已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蜀道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最终审核通
过、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