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9 0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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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
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
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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