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10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22 年 12 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鉴于 1 名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与公
司终止劳动关系,1 名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1
名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未达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目标,均已不符合股权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6781 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1)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2.6781 万股,由 1,284,325,466 股减少至
;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
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
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