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江
西)”)、五洲特种纸业(龙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龙游)”)、
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江西泽川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泽川”)。其中五洲特纸(江西)和浙江五星为五
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的全资
子公司,五洲特纸(龙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泽川为公司的控股孙
公司。
? 本次担保调剂情况:江西泽川为公司 2024 年 5 月新设立的控股孙公司,根
据《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江西泽川的担保额度从五
洲特纸(江西)的担保额度中调剂,调剂额度为 1,000 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
提供 30,000 万元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为五洲特纸(龙游)提供 750 万元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为浙江五星分别提供 5,000 万元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五洲特纸(江西)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161,286.22 万元,为五洲特纸(龙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为
浙江五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7,586.65 万元,未对江西泽川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4.04%,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
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540,000 万元(不包括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
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担保调剂情况
江西泽川为公司 2024 年 5 月新设立的控股孙公司,根据《五洲特种纸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江西泽川的担保额度从五洲特纸(江西)的担保额度中
调剂,调剂额度为 1,000 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五洲特纸(江西)提供的担保额
度由 220,000 万元调减为 219,000 万元,为江西泽川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0 元调增
为 1,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基本情况
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分别为五洲特纸(江西)与招商银
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五洲特纸(龙
游)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75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浙江
五星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五星与中国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
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西泽川与重汽汽金发生的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分别提供不
超过 140.76 万元和 459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及 2024 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99477051U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制造,
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432,500.43 万元,负债总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43,732.55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利润 17,178.59 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江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五洲特种纸业(龙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5505442211
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8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阜财路 15 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阜财路 15 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 75%股权,项月雄持有其 25%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
用设备制造;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8,849.93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利润 765.1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6,618.62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利润 835.05 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龙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3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 1 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 1 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6,1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59,164.70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利润-1,582.1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86,098.45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利润 1,829.28 万元。
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江西泽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MADKA7CK26
成立日期:2024 年 5 月 10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
司内)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
司内)
股东:五洲特纸通过浙江诚宇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陈轶持有其
法定代表人:陈轶
注册资本:2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320.13 万元,负债总额 123.08
万元,净资产 197.06 万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94
万元。
与公司关系:江西泽川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注:江西泽川为公司 2024 年 5 月新设立的控股孙公司,2024 年 5 月按《企
业会计准则》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五洲特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五洲特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五洲特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五洲特纸与重汽汽金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自主合同借款(租期)开始日至主合同确定的借款(租期)到期之次日起三
年止。如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承租人)与贷
款人(出租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双
方约定的新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主合同项下贷款人(出租人)
根据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出租人)宣布的债务
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五洲特纸(龙游)、浙江五星和江西泽川提
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孙公
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除全资子
公司外的控股子、孙公司的少数股东也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14,349.7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2.36%,对外担保余额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