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4-04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09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
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 2 人现场出席(邢宗熙
先生、柳成兴先生),1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罗彤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际情况拟订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邢宗熙先生、柳成兴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
根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
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
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华
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励
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邢宗熙先生、柳成兴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
根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
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