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 哈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3 19: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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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8 日、9 月 9 日以专人送出
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董事陈怡文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陈春伶女士代为出席
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
  为加快交易进程、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对
方充分讨论后,公司拟终止原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87%的股权、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朗迅”)90%的股权、苏州晔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苏州晔煜”)23.0769%的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拟变更调整为
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苏州郎克斯 45%的股权、江苏朗迅 55.2%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现金收购资产”)
        。本次现金收购资产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苏州郎克斯 55%股权、
江苏朗迅 65.2%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变更调整后,
公司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将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现金收购
资产的交易事项将按照资产收购程序继续推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
现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3)。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苏州郎克斯 45%的股权、江苏朗迅 55.2%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拟购买苏州郎克斯 45%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周泽臣(30%)、黄永强(6%)、
王永富(6%)、苏州晔煜(3%)共 4 名主体;拟购买江苏朗迅 55.2%股权的交易对
方为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朗迅”)。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切实保
障全体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与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苏州晔煜、苏州郎克斯
就收购苏州郎克斯 45%的股权事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同意公
司与河南朗迅、邓勇、王华高、王朝、江苏朗迅就收购江苏朗迅 55.2%的股权事
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同意公司与河南朗迅、王朝就本次交易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同意公司与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
河南朗迅及王朝就本次交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同意公司
与交易各方签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
  各方同意,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
明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详细情况如下:
  (1)以苏州郎克斯 100%股权的评估值 60,296.25 万元人民币作为定价依据,
苏州郎克斯 45%股权作价 27,000.00 万元;
   (2)以江苏朗迅 100%股权的评估值 16,019.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定价依据,
江苏朗迅 55.2%股权作价 8,832.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苏州郎克斯 55%股权、江苏朗迅 65.2%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交易标的相关其他安排:江苏朗迅股东及执行董事王朝拟收购苏州洛金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苏州洛金”)持有的江苏朗迅 8%股权,苏
州洛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郎克斯财务负责人丁健拟收购苏州
洛金持有的江苏朗迅 2%股权,公司放弃苏州洛金持有江苏朗迅股权的优先购买
权;苏州晔煜拟将持有的苏州郎克斯 10%股权过户给江苏朗迅。前述安排不属于
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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