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4-07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和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和担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起开始接受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的借款(以下简称“茂名港集团”)。具体如下: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日 还款日 是否结清
由于银行收缩贷款规模,公司资金紧缺、新增授信受
- 1 -
限,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向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请示,
希望茂名港集团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以缓解公司
的资金压力和增加公司的信用。2024年8月29日,茂名港集
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和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如茂名港集团为公司提供3
亿元最高额度的担保,则茂名港集团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额度不超过1亿元)。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
力,努力提高公司业绩,公司拟接受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
团提供的借款和担保,借款和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
民币。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以接
受茂名港集团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借款和担保,额度
可以循环使用。单笔借款的借款金额由公司根据经营资金
需求与茂名港集团协商确定,单笔借款期限为一年(以资
助资金实际到账之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年化利率不超
过4.65%)。
茂名港集团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51538145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9.1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6.3.2条和6.3.3条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的批准。
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
《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和担
- 2 -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志华、朱广宇、陈海容回避
表决。该事项已取得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茂名港集
团需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 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2176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志华
成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 日
营业期限 2004 年 9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茂名市西粤南路168号财富广场站北路侧及东南斜角1-5层
注册地址
房屋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船舶引航服务;食品销售;矿产资源(非
煤矿山)开采;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
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
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港口货物装
卸搬运活动;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
- 3 -
务;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
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
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
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 运输
货物打包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无船承运业
务;国际船舶代理;货物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进出口除外);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
批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茂名港集团成立于2004年9月,业务定位为茂名港港口
经营和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作为港口建设的具体承担
者和推动者,茂名港集团承担着茂名市水东、博贺、吉达
三大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任务。
(三)财务状况
项目
营业收入 2,024,240,568.94
净利润 72,638,195.56
净资产 3,899,670,778.66
(四)关联关系
茂名港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直接地控制公司
的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6.3.3条
第(一)、(三)的规定,茂名港集团为关联法人。
- 4 -
(五)茂名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茂名港集团在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借
款和担保(如茂名港集团为公司提供3亿元额度的担保,则
茂名港集团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亿元,额度
可以循环使用),该4亿元的额度已包含公司未结清的分别
于2024年8月13日和2024年8月14日接受茂名港集团的借款
单笔借款的借款金额由公司根据经营资金需求与茂名
港协商确定,单笔借款期限为一年(以资助资金实际到账
之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年化利率不超过4.65%。
茂名港集团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要求公司提供任
何反担保等措施,担保期限以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
确定的期限为准。
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每笔资助款或担保授
信资金公司需做好对应台账备查。茂名港集团将对资助或
担保的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茂名港集团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不高于
茂名港集团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
五、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
- 5 -
借款时间 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根据经营资金需求与
茂名港协商确定
借款金额 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根据经营资金需求与
茂名港协商确定。但接受借款和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
元人民币
借款方式 分次拨付至公司账户
借款期限 一年
借款利率 年化利率不超过4.65%
用款安排 公司使用借款前要向茂名港汇报既定用途,保证借款专款
专用
还款安排 借款本金及其利息于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偿还。公司可以提
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款项及其利息
争议解决 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茂名茂南)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效条件 双方签署后成立
担保合同则由茂名港集团与金融机构另行签署。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以
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系正常经营所需,双方协商的财务
资助对价公允合理。茂名港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遵循
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一定程度上
解决了公司的资金困难,增加现金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茂名港
集团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更是体现了对公司业务的有力
支持,增强了公司信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的稳定。
茂名港集团具备履约能力,其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
险可控,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接受茂名港集团的财务资助
- 6 -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日 还款日 是否结清
(二)公司向茂名港集团销售货物
工有限公司与茂名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茂航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6450吨的《聚丙烯购销合同》,含税
单价为7750元/吨。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以及《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
七条、《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6.3.6、6.3.7
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