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4,076,698.3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24,896,269.02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452,665,238.12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328,024,808.58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出
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
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以下简称“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 930,215,934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260,460,461.52 元(含税)。自本公告披露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
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
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
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
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
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中期分红方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中
期分红方案。
四、其他
本次分红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