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3656 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6 号),公司已完成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
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6,178,693.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821,306.38 元(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由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司农验字[2022]220002002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
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子公
司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新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跨境电商智慧物流
广州分行 中心及配套建设
三、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1: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甲方 1 和甲方 2 统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送给丙方。
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
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 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