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6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下
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3 座 5 楼
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 人,代表股份 311,086,78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0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2 人,代表股份 2,798,96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董事: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杜建铭、徐开兵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宋子凡
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宋子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律师、李德齐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
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842,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5%;
反对 168,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李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反 对383,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2 %;弃权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65
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83,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李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48,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
反 对38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3 %;弃权
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60,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李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6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
反 对385,618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0 %;弃权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65
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78,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3%。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81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
反 对188,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弃权
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26,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623,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0%;
反对 362,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总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65
同意 310,664,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3%;
反对 34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68,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反 对378,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5 %;弃权
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80,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律师意见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6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