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情形的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为沈培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 说明》之盖
章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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