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其摘要、
名单》等公告。
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公示期已
满 10 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