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5 23:44: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风投资”)发
来的《关于提议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函》,香港东
风投资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该项提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因公司近期股价已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即 3.10 元/股(向上
取整保留两位小数),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认为当前的股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
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
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
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树立企业良好的资本市
场形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控股股东香港东风
投资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股份回购。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公司
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
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香港东风投资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本次
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香港东风投资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并在股东大会
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出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
东香港东风投资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提议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提议内容进行研
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回购的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峰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