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有关规定,负责品茗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品茗科技签署相关协议,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品茗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2024 年上半年品茗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间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4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品茗科技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品茗科技依照相关规定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品茗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品茗科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品茗科技严格执行信息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品茗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4 年上半年品茗科技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报告的问题事项。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24 年上半年品茗科技未发生相关情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品茗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软件开发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产品技术开发所依赖的操作系统、开发
工具等更新换代速度快。企业需要随时判断行业发展方向,预测技术发展趋势,
并根据判断及预测的结果不断调整相应的研发和创新,然后将研发和创新成果转
换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才能够使自身的产品贴合市场需求,并保持持续的竞争
力和领先优势。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对行业关
键技术的发展方向不能及时掌握,致使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
案制定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确决策,则公司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将存在失败
的风险;同时,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通过不断尝试
才可能成功,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
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公司也存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成功后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或者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公司作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企业,大部分产品为自主研发,主营产
品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构成主营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及核心技术的保密对公司的发
展尤为重要。
公司已建立的保密制度和激励措施并不能彻底消除本公司所面临的技术泄
密风险,而且在新技术开发过程中,客观上也存在因核心技术人才流失而造成的
技术泄密风险。
境的风险
公司建筑信息化软件中的算量软件、模架设计软件、施工策划软件以及实现
综合应用的 HiBIM 软件是基于二维、三维图形基础软件的应用化产品,其研发
所使用的图形平台均来源于美国 Autodesk 公司,对该公司的 AutoCAD、Revit 两
款产品的建模功能存在依赖。
目前,国内厂商已具备二维图形平台的供应能力,随着与国内供应商合作的
深入,基于二维图形平台 AutoCAD 开发的软件产品及基于 AutoCAD 开发的 BIM
类产品,可通过国内平台进行研发及使用环境的转换,但完全基于 BIM 三维平
台 Revit 平台开发的 HiBIM 软件在短期内较难实现替代。目前国内缺乏研发成
熟、广泛使用的 BIM 三维图形平台建模软件,同行业企业中虽已开始进行相关
领域的研发投入,但短期内暂无全面掌握三维图形平台技术的企业。
从客户使用角度来看,虽然基于不同平台的产品可以做到较好的兼容性和一
致的用户体验,但客户需进行国产基础软件版权的购买,增加使用成本。
Autodesk 公司的软件产品按《出口管理条例》所示,属于大众市场软件(Mass
Market Software),在特定的国家或实体销售或转移无需事先取得许可证。但如未
来国际贸易政策(如中美贸易政策)、国际关系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该类产品
或该公司产品进入管制清单,公司未来可能无法取得研发授权,将无法对基于
Autodesk 平台的产品进行持续研发,可能造成 HiBIM 产品的研发停滞、可能形
成使用 Autodesk 平台客户的流失,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渗透率相对较低,相关产品正处于从岗位级使用的常态
化向项目级、企业级整体解决方案推进的阶段,鉴于建筑行业信息化业务与工程
项目结合紧密,其受建筑行业的影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地域性。
近年来,公司努力拓展浙江省外的市场,但由于市场开拓是一个长期过程,
目前浙江地区营收总额占比在 40%左右,若浙江地区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作为主营施工阶段“数字建造”应用化技术及产品的科技型企业,公司及子
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多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政策优惠。如果未来国家及地
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调整,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符合重
软标准,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公司整体税负
水平将提高,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情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虽然募集资金投向均是公司专注多年的主业,对募集资金投向经过科学、缜
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技术替代、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市
场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仍然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若遇到
不可抗力因素,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正常运行,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与此同时,募投项目的执行带来了大量的新增设备投入、办公场所增加、人
员储备式招聘及研发费用的集中投入,但作为产品型企业,公司销售增长需逐步
释放,效益产出是滞后于投资速度的,并且募投项目的投入产出的时间错位仍将
在一定周期内存在,因上述投入形成的研发费用、折旧与摊销费用及其他费用大
幅增加而导致业绩下降的风险。但随着产品的逐步成熟稳定、市场开拓的成果展
现,上述错位将逐渐纠正。
(三)财务风险
公司应用于数字建造领域的产品目前可以分为建筑信息化软件和智慧工地
产品两大类,该行业具有市场技术壁垒相对较高、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特点,如
果未来出现竞争者持续进入、原有竞争对手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下游市场规模增
速放缓,将导致竞争加剧,进而影响行业整体毛利率,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存在
下降的风险。此外,目前公司智慧工地系列产品的成本结构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
高,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因上游供货商集中度提升等原因出现上涨,将导致公司综
合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但是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长,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将影响公司
的资金周转速度,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压力。未来如果公司欠款客户的资
信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收款措施不力,将存在部分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进
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会对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应收
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相应增加。
鉴于前几年业务高速增长带来了应收账规模不断扩大,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公司加强订单质量管控,强化与头部客户、优质客户的良性合作,提高订单毛利
率、回款等的标准,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公司大力加强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力
度,报告期内公司回款增加,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态势得以有效遏制。
(四)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为建筑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业主、设计、
咨询、施工、监理、审计、行业监管机构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其中,施工类客
户以中建系统、中冶系统、地方建工系统的特、一级建筑资质企业为主,上述客
户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报告期
内,上述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直接应用于各施工项目,项目类型较多,以公共建筑
项目为主。如果国家对下游行业的政策改变或再次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下游
行业开工不足、投资收缩、景气度下降,将直接影响本行业下游的需求,进而影
响公司业务。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家宏观经
济形势变化或产业政策导向的调整,将可能导致下游市场产生波动性,从而对公
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85,172,497.95 167,698,433.52 1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39,044.65 -13,180,50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0,685.46 -63,578,461.94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4,796,860.00 779,192,793.68 -1.8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总资产 844,485,897.48 911,278,165.24 -7.33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 -1.62 增加 2.7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59 33.66 减少 6.07 个百分点
要为建筑信息化软件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1.78 万元。
主要系公司持续贯彻“提质增效”、
“精兵强将”经营方针并取得成效,报告期末
公司总人数 1143 人,对比年初下降 42 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747.41
万元,同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同比下降 1,731.83 万元。
告期内公司加强订单质量管控及历史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同比增加 2,831.53 万元;同时公司加强成本管控,降低费用支出,经营活动
支出的现金同比减少 1,341.13 万元。
比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建筑业信息化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产品累计
服务了数万家客户、直接应用于数千个施工项目现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解决
行业客户实际需求以及实施效果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经
验。
(二)技术优势
信息化行业低渗透率的现状,以岗位级产品为突破点,符合行业技术趋势、符合
国家政策指引方向
公司在建筑信息化行业渊源深厚,研发一直立足于解决实际应用中的痛点,
并通过汇点成面、自下而上的产品策略,从岗位级使用的常态化逐步转化为整体
解决方案的实施,这一推进方式符合中国建筑行业现有的信息化现状,有利于提
高行业信息化渗透率。
公司所拥有的包括“BIM 算法引擎技术”在内的核心技术中,其中 3 项偏底
层核心技术系公司取得了关键算法的技术创新,偏应用化核心技术系基于行业内
的通用技术或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公司持续的垂直化应用开发、不断迭代和优
化,获得了更好的性能指标或是应用效果。公司自主研发形成的多层次的技术架
构及产品形态,立足于我国建筑信息化行业低渗透率的现状,以岗位级产品为突
破点,符合行业技术趋势、符合国家政策指引方向。
公司面向行业现状及目标客户需求开展研究工作,依托于自主研发建立的多
层次技术体系,技术成果转化率高,技术产业化进程较快:
(1)BIM 技术为基础的业务算法引擎解决施工阶段信息化应用落地的优势
在 BIM 应用技术领域,与业内同行相比,从功能覆盖广度来看,公司是国
内少数能提供施工阶段完整 BIM 工具链的企业;从业务结合深度来看,基于长
期行业经验的积累,公司在 BIM 各专业应用算法上更具实用性和效率,契合实
际环境,产品专业性能更具优势。
(2)数字建造中台技术体系和终端智能设备形成端到平台的智慧工地解决
方案能力优势
通过中台技术在数据管理方面更好的收发与处理基于 BIM 的相关数据、AIoT 终
端设备生成的大量数据以及第三方集成数据,形成数据集成能力、数据管理能力
和数据应用能力,进而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施工企业
形成数据资产的能力。在业务管理方面,施工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各企业在
业务功能层面存在一定的差异,采用中台技术对核心功能进行封装,并支持业务
扩展可伸缩性,可解决施工企业业务定制的灵活性,提升产品业务匹配度、降低
定制成本、提高交付效率。以基于数字建造中台技术体系的 APaaS 平台为基础
研发的面向企业需求的“数智施工平台”,包括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
理、劳务管理及企业在建项目数智化指挥系统等应用,形成了企业项目一体化数
智管控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数字建造技术中台”已成功应用于智慧工地云平台、CCBIM 项目协
同平台及智慧城建平台等产品。行业可比公司中,仅部分公司发布过完整的平台
技术及较为丰富的应用功能,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布局与行业龙头接近,较其他
同行企业有技术先发优势和产品化优势。
合了智能终端、通讯、IoT 等多种基础技术进行的技术创新,解决施工现场的塔
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预警、紧急处置和安全辅助等需求,是智慧工地岗位信息
化产品的典型代表。行业可比公司中,虽然有其他公司发布了该功能产品,但目
前经公开资料查询,仅公司具有该类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硬件生产能力,
该技术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外观设
计专利 12 项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12 项;已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阶段
的发明专利共 41 项。上述在审专利主要覆盖公司的 BIM 三维空间计算技术、视
觉 AI 识别、云平台技术中台体系等技术领域,形成了在底层算法、数据中台、
应用化研发、信息传输等多个层次的技术储备,未来可以持续充实、升级现有技
术体系,体现了公司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先进性及持续创新能力。
(三)人才优势
公司对人才的培养一直投入较多的资源,注重通过对项目进行周期性的总结
及互传技术经验,给予员工更多锻炼机会,提高公司员工应对、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司注重通过多种形式的专项培训快速提高员工的技术设计、技术开发水平。
(四)研发能力和产品稳定性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软件及智慧工地产品的质量,视质量为公司发展的生命。公司
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研发过程的完善、运行稳定、品质可靠,
为公司建立了市场荣誉和良好的口碑。公司已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并持续优化,历年均通过年审,获得了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认可。公司建立了以
《项目开发管理制度》为基础的产品设计、开发、测试及运维管理体系,通过
CMMI-3 级认证,产品开发管理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51,095,109.48 56,449,869.61 -9.4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51,095,109.48 56,449,869.61 -9.4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7.59 33.66 减少 6.07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 5,109.51 万元,同比下降 9.49%,减少 535.48
万元,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同比减少 611.7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打造研发
队伍“精兵强将”计划,优化研发团队结构,强化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人员月平均人数为 509 人,相比上年同期的 563 人,同比下降 9.59%。
(二)研发进展情况
公司面向需求进行应用化研发的过程中,逐步将众多科技手段引入、融合到
本行业的解决方案中,结合建筑行业的专业性和建设应用场景,通过技术创新、
应用创新、产品创新逐步形成了与行业深度结合的核心技术体系。基于长期的自
主研发和创新,公司掌握了跨建筑行业及软件行业的众多核心技术,并应用在各
主要产品的设计当中,实现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 3 项发明专利和 2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23 项发明专利、18 项实用新型专利、12 项外观设计专利和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0,680,000.00
减:承销费 54,781,132.08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9,537,830.05
募集资金净额 606,361,037.87
减:置换、转出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9,693,434.94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368,582,401.33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51,120,372.61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130,000,000.00
加:累计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8,448,746.35
其中:本期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59,380.84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16,533,947.9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序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号
合计 16,533,947.95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品茗科技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与本公司关系 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莫绪军 19,755,726 25.06%
董事长
李继刚 副董事长 4,330,145 5.49%
李军 董事、总经理 7,909,576 10.03%
陶李义 董事 5,228,694 6.63%
章益明 董事、副总经理 1,706,956 2.17%
陈飞军 董事、副总经理 1,696,961 2.15%
张加元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450,080 0.57%
刘德志 监事会主席 29,000 0.04%
高志鹏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4,680 0.02%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间接持 对间接持股主体 对间接持股主 间接主体持有
姓名 与公司关系
股主体 出资额(万元) 体出资比例 公司股份情况
刘德志 监事会主席 8.8664 4.43%
廖蓓蕾 职工代表监事 2.9556 1.48% 灵顺灵持有公
董事会秘书、 司 9,076,400
高志鹏 灵顺灵 8.4314 4.22%
副总经理 股,持股比例
颜玲辉 副总经理 12.028 6.01% 为 11.51%。
方圆 副总经理 1.5806 0.7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以其他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赵 雨 伍俊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