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
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
表决结果:7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
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
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
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
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至 1,000 万股,
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23%至 0.46%。具体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7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
(2)若触发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届满:
①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总额达到最低限额,经股东大
会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完成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提前完成实施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
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集合竞价;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
格。
表决结果:7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
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最新情况对回购方案进
行相应调整。
②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
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
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提前完成本次回购方案。
③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④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⑤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⑥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⑦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股份注
销数量和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并根据具体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工商变更事宜。
⑧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
具体执行实施。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
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
面业绩考核目标基础上,增加阶梯式业绩考核及行权比例设置,具体
如下:
调整前的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 2024、2025 年度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均为: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 2024、2025 年度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设置均为: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
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数,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m) 长率(Bm)
业绩指标 业绩完成度 行权比例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100%>(1+A)/(1+Am)≥60% X=(1+A)/(1+Am)
(1+A)/(1+Am)<60% X=0
B≥Bm Y=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B)
B<Bm Y=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Y 取孰高值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 WANG TAO(王涛)、靳茂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
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 9 月修订)》、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2024 年 9 月修订)》、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24 年 9 月修订)》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