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
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炭素化工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66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炭素
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66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保字第 2024080801 号”的《保证合同》,
为炭素化工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 87 个月 665.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保障炭素化工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
金需要。
同日,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
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315XY240731T00003501”的《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炭素化工公司最高限额 5,000.00 万元的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
任担保。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炭素化工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炭素化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一致同意)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
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5 号路北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5 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
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0,814.74 万
元,负债总额 41,504.76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27,600.00 万元,流动
负债总额 40,241.96 万元),净资产 29,309.98 万元,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实现 150,108.96 万元,利润总额-1,991.09 万元,净利润-1,957.77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末,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2,100.12 万元),净资产 29,050.92 万元,2024
年 1-6 月份营业收入实现 73,678.61 万元,利润总额-289.92 万元,净
利润-319.98 万元。截至本担保日,炭素化工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4.72%的股权;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2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 665.00 万元贷款,贷
款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31 年 11 月 15 日止。公司为该款项提
供担保,该担保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招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3 日期间为炭素化工公司申请《授信协议》
项下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限额 5,000.00 万元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唐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炭素化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炭素化工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
与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
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 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
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
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炭
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
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炭素化工公司提供担保 5,665.00 万元,融资担
保剩余额度 2,335.00 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
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
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
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70,9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
已使用 56,415.00 万元,剩余额度 214,535.00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115,092.3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08%。除上述担保外,公
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六日